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地处中国西北,位于亚欧大陆腹地,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国内与西藏、青海、甘肃相邻,周边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8个国家接壤;陆地边界线长5700多公里,约占全国陆地边界线的四分之一,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交界邻国最多、陆地边界线最长的省级行政区。
新疆古称“西域”,意为中国的西部疆域,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遣张骞出使西域,西汉政权与西域各城郭建立了联系。公元前60年,西汉在乌垒(今轮台县境内)设立西域都护府,标志着新疆地区正式纳入中国版图。1884年,清政府正式在新疆设省,并取“故土新归”之意,改称西域为“新疆”。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开创了新疆历史发展的新纪元。1955年10月1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设在乌鲁木齐市,从此掀开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共同书写了繁荣发展、团结进步的辉煌历史。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目前共生活着56个民族,主要居住有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回、柯尔克孜、满、锡伯、塔吉克、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等民族。截至2022年末,全区常住人口2587万人。新疆现有14个地(州、市),包括5个自治州、5个地区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4个地级市;共有108个县(市、区),包括66个县、29个县级市、13个市辖区,其中有6个自治县、34个边境县(市);有1146个乡镇(街道、区公所),包括468个乡、467个镇、210个街道、1个区公所,其中有民族乡42个;有村(社区)11798个,包括8861个行政村、2937个社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14个师、179个团场;12个兵团管理的自治区直辖县级市、65个建制镇、15个村、533个社区,嵌入式分布在新疆14个地(州、市),辖区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
新疆地貌可以概括为“三山夹两盆”:北面是阿尔泰山,南面是昆仑山,天山横亘中部,把新疆分为南北两部分,习惯称天山以南为南疆,天山以北为北疆。位于南疆的塔里木盆地面积约53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内陆盆地。塔里木盆地中部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贯穿塔里木盆地的塔里木河全长约2486公里,是中国最长的内陆河。位于北疆的准噶尔盆地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二大盆地。在天山的东部和西部,还有被称为“火洲”的吐鲁番盆地和被誉为“塞外江南”的伊犁谷地。位于吐鲁番盆地的艾丁湖,湖盆最低处低于海平面154.31米,是中国陆地最低点。现有绿洲面积16.2万平方公里、占新疆总面积的9.7%,其中天然绿洲面积6.17万平方公里、占绿洲总面积的38.1%。湿地总面积4.58万平方公里。
新疆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降水集中在山区,平原区降水少、蒸发量大,年均降水量177毫米。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西多东少、北多南少、山区多平原少。区内冰川储量2.13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42.7%,有“固体水库”之称。区内共有河流3355条,其中年径流量超过10亿立方米的有18条。多年平均水资源量83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791亿立方米、地下水43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约为全国的3%。区内水域(湖面)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湖泊110个,水面面积合计约5500平方公里,其中博斯腾湖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2022年全区(含兵团)用水总量562.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511.76亿立方米、占总量91.02%。全区农林牧可直接利用土地面积10亿亩,占全国农林牧宜用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现有耕地面积1.06亿亩、林地面积1.83亿亩、草地面积7.8亿亩(含兵团),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全年日照时间平均2800小时,各类农作物生长繁育禀赋条件得天独厚。
新疆生物资源种类繁多、物种独特。现有脊椎动物730余种、占全国的11%。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78种、占全国的18%,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5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33种,包括普氏野马、藏野驴、藏羚、雪豹等国际濒危野生动物。野生高等植物约4000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8种,包括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7种,甘草、肉苁蓉、雪莲等分布广泛、品质优良。特色林果品种多样,其中优良品种214种,吐鲁番葡萄、库尔勒香梨、哈密瓜、阿克苏苹果以及遍布南疆的红枣、核桃、杏、石榴、新梅、无花果、巴旦木、枸杞、沙棘等名优特产享誉国内外,素有“瓜果之乡”的美誉。
新疆矿产种类全、储量大,能源资源丰富,开发前景广阔。区内发现的矿产有153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的88.44%。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种103种、占全国的62.8%,其中能源矿产8种、金属矿产34种、非金属矿产57种、水气矿产4种。保有查明资源量居全国首位的有11种、前五位的有52种、前十位的有77种。据全疆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新疆石油预测资源量230亿吨、约占全国陆上石油资源量的22%,天然气预测资源量17.5万亿立方米、约占全国陆上天然气资源量的28%,煤炭预测资源量2.19万亿吨、约占全国煤炭预测储量的40%,煤层气预测资源量7.51万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煤层气资源量的26%。铁、铜、铅、锌、金、铬、镍、稀有金属、盐类矿产、萤石等矿产蕴藏丰富。
新疆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自然景观神奇独特,著名的景区有高山湖泊——天山天池、人间仙境——喀纳斯、绿色长廊——吐鲁番葡萄沟、空中草原——那拉提、地质奇观——可可托海等。2013年中国“新疆天山”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自然遗产名录。2018年9月阿勒泰市被授予“中国雪都”国家气候标志。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在5000多公里古“丝绸之路”的南、北、中三条干线上,分布着众多的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等人文景观。“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2014年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北庭故城遗址、克孜尔尕哈烽燧、克孜尔石窟、苏巴什佛寺遗址等6处遗产地成为新疆首批世界文化遗产。克亚克库都克烽燧遗址入选202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9542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地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3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20处,对外开放文物保护单位135处,已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重要旅游景点。民族风情浓郁,各民族在文化艺术、体育、服饰、饮食习俗等方面各具特色。民族舞蹈绚丽多姿,素有“歌舞之乡”美称。
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发展稳定,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新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心系新疆稳定发展、情系新疆各族人民,2014年4月、2022年7月先后两次亲临新疆视察,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为新疆谋篇布局、把脉定向,对推动事关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作出战略部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于2014年5月、2020年9月召开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确定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明确了做好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为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7月12日至15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新疆视察,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从党的国家工作全局高度为新疆谋篇布局、把脉定向,对推动事关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是新疆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迈向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地区生产总值从2017年的11159.87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17741.34亿元,年均增长5.2%;人均生产总值从2017年的45476元增加到2022年的68552元,年均增长4.1%。三次产业比例由2017年的13.9:36.7:49.4调整为2022年的14.1:41.0:44.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7年的1466.5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1889.17亿元,年均增长4.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7年的19975元增加到2022年的27063元,年均增长6.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7年的30775元增加到2022年的38410元,年均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7年的11045元增加到2022年的16550元,年均增长8.4%。
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粮、棉、果、畜产业化为代表的现代农业进入高效优质发展阶段。2022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3650.85万亩(含兵团511.95万亩),超出国家安排的任务199.45万亩;粮食总产1813.5万吨(含兵团315.35万吨),比上年增加77.72万吨,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棉花质量稳步提升,全区棉花种植面积3745.33万亩(含兵团1275.88万亩),产量539.06万吨(含兵团215.4万吨),占全国的比重达90.2%,棉花面积、单产、总产、商品量连续29年居全国首位,新疆作为全国优质商品棉基地的地位更加稳固,保障国家棉花战略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林果面积2100多万亩(含兵团297万亩),果品产量1357万吨(含兵团487万吨),林果提质增效工程持续推进,已成为全国优质特色林果生产基地;番茄加工生产能力和产量居世界第三位,出口量居世界第一。红枣、杏、葡萄、巴旦木的面积和产量排全国第一;畜产品生产保供能力持续提升,畜牧业产值1305.3亿元(含兵团),猪牛羊、家禽存栏分别达到5985.65万(含兵团722.77万头<只>)、6355.7万羽(含兵团1482.8万羽),猪牛羊、家禽出栏分别达到4431.4万(含兵团1071.99万头<只>)、13245.6万羽(含兵团3315.14万羽),是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506万亩(含兵团),产量达到1732万吨(含兵团),冬春蔬菜自给能力不断提升。全区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003万亩(含兵团1377万亩),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760万亩(含兵团1985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76。全区现有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含兵团3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9家(含兵团22家)。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7%(兵团达95.5%),居全国前列。
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初步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电力工业、有色金属、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特色轻工、钢铁建材、现代煤化工等产业为支柱、门类较为齐全的现代工业体系。2022年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油气当量达到6453.82万吨(原油产量3213.3万吨、天然气产量406.7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一,石油石化行业增加值约占规上工业增加值3.1%;原煤产量4.13亿吨、同比增长28.5%,位居全国第四,外运煤炭8678万吨,增长近一倍;全社会电力供应总量4678.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其中外送电量12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水、风、光等清洁能源发电量1125.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加快国家级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形成以准东、哈密为重点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集聚区,构建了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1,4-丁二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为主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发展有色金属和光伏硅基产业,2022年原铝产量559.3万吨、占全国15%;工业硅产量141万吨、占全国42.2%,多晶硅产量34.2万吨、占全国41.4%,均居世界第一;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2022年全区棉纺纱锭规模2215万锭、占全国19%,棉花就地转化率达到30%。加快发展葡萄酒产业,已形成天山北麓、伊犁河谷、焉耆盆地、吐哈盆地四大产区和较为完整的葡萄酒产业体系,2022年酿酒葡萄种植面积30万亩、占全国24.1%,葡萄酒产量1.99万千升、占全国44.6%,是全国最大的葡萄酒生产基地。数字经济规模稳步提升,2017年—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从2500亿增长到4500亿,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从2017年的22.9%提升至2022年的25.4%。2022年数字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590亿元,同比增长43%;累计投用数据中心达到17个、机架2.2万余架。
旅游业蓬勃发展。大力实施“旅游兴疆”战略,着力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品牌,旅游业成为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亮点。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疆内环起来,进出疆快起来”立体化旅游交通体系初步形成。打造了独库公路、百里丹霞风景道、那拉提、喀什古城、帕米尔、可可托海、赛里木湖、世界魔鬼城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知名品牌,自驾旅游、民宿旅游快速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旅游、旅游演艺等文化旅游新业态初步培育。全区现有A级旅游景区668家(含兵团72家),其中国家5A级景区17家(含兵团2家)。那拉提旅游度假区被认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乌鲁木齐市国际大巴扎、伊宁六星街、和田团城、喀什古城印象一条街——九龙泉特色商业街区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区,乌鲁木齐、石河子、吐鲁番、阿拉尔等4市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那拉提、巴音布鲁克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昭苏县、博湖县、温泉县等7个县市(团场)被认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发挥冰雪旅游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冰雪运动、冰雪旅游目的地,可可托海、将军山、丝绸之路国际度假区进入全国十大滑雪场,阿勒泰滑雪旅游度假地、乌鲁木齐南山滑雪旅游度假地、富蕴可可托海滑雪旅游度假地入选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名单,形成与东北、京津冀地区冰雪旅游“三足鼎立”新局面。全区现有S级以上滑雪场36家,其中5S滑雪场5家、4S滑雪场6家。2022年全区接待旅游人数1.22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907.57亿元;2022年7月全区接待游客3377.8万人次、旅游收入299.21亿元,创新疆单月游客接待量新高。
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创新在支撑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棉花、加工番茄、林果等优势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显著提升。2018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2年4月国务院同意将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级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截至2022年底,全区有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克拉玛依等4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4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克拉玛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16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含兵团6个)。现有重点实验室144个(含兵团33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含兵团1家)、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2家;工程研究中心69家,其中国家地方联合1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3家(含兵团30家),其中国家级6家(含兵团1家)。拥有企业技术中心414家,其中国家级20家(含兵团5家),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368家,其中2022年新增414家。拥有县以上部门属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96个,其中自然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85个。2021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78.3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0.49%,2021年全区(R&D)人员达3.82万人。2022年专利授权2052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711件;技术合同成交额32.08亿元,其中技术交易额29.65亿元。
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积极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一大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运。综合交通网络不断健全,截至2022年底,铁路营业里程达到9092公里、其中高铁里程718公里,铁路通达所有地(州、市),新疆铁路客运融入全国高速铁路主网;公路路网总里程22.31万公里(含兵团),其中高速(一级)公路总里程1.1万公里(高速公路7647公里)、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3.84万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2.77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18.01万公里,环准噶尔盆地高速公路全面建成,环塔里木盆地高速公路基本建成,所有地(州、市)迈入高速公路时代,所有县(市、区)实现通二级以上公路,其中88%的县(市、区)实现通高速(一级)公路,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全疆民用运输机场布局不断优化,总数达到25个、位列全国第一,以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为核心、支线机场为支撑的“空中丝绸之路”基础设施“硬联通”持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已建成水库671座(含兵团151座),总库容达到236.44亿立方米(含兵团34.45亿立方米);建成干支斗渠12.54万公里,三级渠道防渗率59.51%;城镇供水普及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99.27%、97.5%。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按照国家“三基地一通道”的战略定位,加快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建成塔里木3000万吨油田,建成“西气东输”一二三线;截至2022年底,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12047万千瓦,其中火电6889万千瓦、占总容量的57.2%,风电2614万千瓦、占总容量的21.7%,太阳能发电1559万千瓦、占总容量的12.9%,水电984万千瓦、占总容量的8.1%;“疆电外送”已形成750千伏哈密至敦煌交流、750千伏烟墩至沙洲交流、±800千伏哈密至郑州特高压直流、±1100千伏准东至皖南特高压直流等四条外送通道,电力外送能力已达2040万千瓦;建成750千伏电网8845公里、基本覆盖所有地州市,实施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所有行政村通动力电。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所有地级市城区、县城城区和97.2%的乡镇镇区已实现5G网络覆盖,行政村已实现村村通宽带。
城乡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乌鲁木齐、喀什等一批区域中心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库车、铁门关、双河、霍尔果斯、可克达拉、昆玉、胡杨河、新星、白杨等一座座新城拔地而起,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全区城镇常住人口149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7.89%,其中南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6.7%。现有喀什市、吐鲁番市、伊宁市、特克斯县、库车市等5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阿克苏市和石河子市2个国家森林城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等15个国家园林城市和22个国家园林县城。累计建成农村安居工程266.98万户,建成游牧民定居房12.68万户、异地扶贫搬迁房4万户和农村抗震防灾工程32937户,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81.77万套。截至2021年底,城镇人居均道路面积21.42平方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97.38%、99.9%、97.91%,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分别达到42.92%,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完成89.2万户“煤改电”(一期)工程,南疆89.2万户农牧民用上了清洁能源;2022年启动实施“煤改电”(二期)工程,完成21万户年度改造任务。
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以“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为抓手,深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乌鲁木齐陆港区建设稳步推进,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喀什、石河子等枢纽综合能力稳步提升,积极推动集约高效的中欧班列集疏运枢纽体系。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被纳入全国五个集结中心示范工程之一。自2017年以来已累计开行中欧(中亚)班列6544列,其中2022年开行1440列。2011年9月国家批准设立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2012年正式封关运营的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首个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全区现有20个国家批准对外开放口岸,包括17个边境陆路口岸、3个航空口岸,其中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口岸是集铁路、公路、管道运输三位一体的对外开放口岸;现有乌鲁木齐、石河子、库尔勒、奎屯—独山子、准东、甘泉堡、五家渠、阿拉尔、库车等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阿拉山口、喀什、伊犁4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吉木乃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阿拉山口、喀什、乌鲁木齐、霍尔果斯等4个综合保税区,伊宁、塔城、博乐、吉木乃等4个边境经济合作区。2020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0年启动新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累计收付金额3520亿元。2013年启动霍尔果斯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各类创新存贷款余额268.3亿元。2022年,新疆外贸进出口总额2463.6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出口2091.2亿元、同比增长64.4%,进口372.4亿元、同比增长25.3%;拥有179个贸易伙伴国家和地区,其中对吉尔吉斯斯坦进出口额877.4亿元,同比增长149.2%。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22年,全区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6%,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率94.5%,监测河流、湖库、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水质比例分别达到98.2%、79.5%、96.7%,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水环境质量年度指标全面完成。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深入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和防沙治沙工程,自2017年以来累计退耕还林344.38万亩、种草改良2591.28万亩、治理沙化土地3314.96万亩,水土流失总面积减少4.92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沙化土地较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分别减少293.36万亩、36.42万亩,实现面积“双缩减”、程度“双减轻”、植被盖度和固碳能力“双提高”,结束了新疆作为全国唯一沙化土地扩张省区的历史。持续向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胡杨林区生态补水,沿河植被覆盖度持续提升,台特玛湖300平方公里湖面重现碧波,生态保护恢复成效明显。全区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7个(含兵团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个、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19个(含兵团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24个、自治区级森林公园34个(含兵团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57个(含兵团6个)、湿地保护率达到51.29%,世界级地质公园1个,国家级地质公园9个、自治区级地质公园3个,国家级沙漠公园36个(含兵团9个)。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截至2020年底,全区现行扶贫标准下77.25万户、306.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66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南疆四地州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彻底消除。坚持“四个不摘”,出台一系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举措,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收入监测分析,“三类户”风险消除率达到90.45%,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2.1%、增加1608元,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2年安排资金344.81亿元用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做好16.79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后续扶持,加大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力度,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108.7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90元,保障了全区123.9万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1000个村庄绿化美化,实施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项目。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活动,坚持先行先试、示范带动,分级分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工作。
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2265所(含兵团644所),在校学生654.72万人(含兵团60.61万人),在校教职工51.97万人(含兵团5.3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1.22万人(含兵团4.06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稳步提升,农村4—6岁儿童实现幼儿园免费入园“应入尽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23%、98.90%,实现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就学全覆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现有各级各类职业院校178所(含兵团27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41所(含兵团22所),专科层次高等学校36所(含兵团5所),职业本科1所,在校学生57.43万人(含兵团7.92万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18所(含兵团3所)、本科在校学生28.12万人(含兵团4.94万人),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学校建设名单。全力推进健康新疆建设,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5040个、床位157469张、卫生技术人员178341人,其中乡镇卫生院916个、床位29403张、卫生技术人员24674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全区现有县域医共体103个,县域内远程医疗覆盖率达到100%。长期困扰南疆农村的肺结核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防治,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均有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65岁,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不断下降。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全区文化系统现有艺术表演团体103个,拥有公共图书馆110个、文化馆117个、乡镇综合性文化站1130个、村(社区)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1730个,建立起覆盖区、地、县、乡、村五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有备案博物馆纪念馆126座,馆藏文物22余万件。广播电视事业稳步发展,全区现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102个,其中省级播出机构1个、地级播出机构16个、县级播出机构85个,全区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3%。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全区现有体育场地7.29万个、面积6254.21万平方米、人均约2.42平方米,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达到86%;新疆体育健儿在国内外重要体育赛事上取得优异成绩,东京奥运会上夺得女子三人篮球赛、古典式摔跤男子60公斤级比赛2枚铜牌;2022年在国际比赛中荣获金牌5枚、银牌3枚、铜牌4枚,在全国比赛中荣获金牌39枚、银牌33枚、铜牌56枚。
民生福祉持续增强。坚持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推进以就业、社保等为重点的惠民工程。千方百计扩大就业,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6.15万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303.24万人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16.08万人次(含兵团14.05万人次),区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1.56%(含兵团),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序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区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84.27万人(含兵团215.04万人)、400.2万人(含兵团75.08万人)、481.71万人(含兵团90.7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64.04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07.6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556.4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大病保险实现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覆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对新疆户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覆盖。在全国率先试行农村户籍人员在所在地公立医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全部集中供养、孤儿全部集中收养,全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145.2万人(城市21.3万人、农村123.9万人)、特困对象2.2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稳步提高,城市低保不低于616元/月、农村低保不低于441元/月,城市特困和农村集中供养特困标准不低于1035元/月、农村分散供养不低于690元/月,孤儿集中养育标准不低于1610元/月、分散孤儿标准不低于1150元/月。
新疆的发展离不开党中央的大力支持和全国人民的无私帮助,五年来中央对新疆转移支付补助累计达到17776.3亿元,占地方财政支出30036.2亿元的53.8%,补助资金从2018年的3045.6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3945.1亿元、年均增长8.4%。中央对新疆的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极大的促进了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生态良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疆是我国五个自治区之一。自治区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了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提倡和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社会公共事务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新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6种语言文字出版报纸、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新疆日报》用4种文字出版,新疆广播电视台有4种语言电视节目、5种语言广播节目,天山网等各级各类门户网站用多种语言文字传播。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成为全疆各族群众法定假期。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翻译出版了濒于失传的《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词典》,整理出版了包括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多种民间口头文学作品,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玛纳斯、麦西热普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区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9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4个、自治区级示范区示范单位370个,形成共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的良好局面。自1982年以来自治区已先后8次表彰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1983年自治区将每年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已连续开展40年。涌现出库尔班·尼亚孜、布茹玛汗·毛勒朵、买买提江·吾买尔、拉齐尼·巴依卡、阿布都加帕尔·猛德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以及千里驰援救助和田断臂男孩感人事迹,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天山南北。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全区110多万名干部职工与160多万户各族基层群众结对认亲。在各级各类学校常态化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三进”是指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两联”是指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一交友”是指与学生交朋友)活动,38.3万余名干部教师与451万名学生结对交友。2014年以来,每年从各级机关选派干部组建工作队,赴村(社区)开展“访惠聚”(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成为新疆的主旋律。
新疆历来是多种宗教并存地区,现有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等,有各级爱国宗教团体119个。1987年,自治区成立了宗教高等学府——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2017年在乌鲁木齐、伊犁、昌吉、吐鲁番、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设立了8所分院。近年来,自治区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保障信教群众宗教需求和正常宗教活动,做好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育、管理、服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规范宗教典籍出版发行,翻译出版了多种文字的伊斯兰教典籍,编辑发行国家通用语言、维吾尔两种文字的《卧尔兹演讲集》系列,促进宗教健康传承。深入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依法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发挥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培养爱国宗教人士队伍,支持爱国宗教人士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抵御极端,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对口支援新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新疆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自1997年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14个省市向新疆选派大量优秀援疆干部人才,在干部支援和科技、教育、医疗、文化援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4月,中央确定由我国东中部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12个地州市、82个县市和兵团12个师,开启了新一轮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人才等全方位对口援疆。2014年5月,中央决定对克拉玛依市和兵团第十一师、第十二师开展干部人才支援,受援地进一步扩大到13个地州市、86个县市区和14个师。2021年7月,第八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在新疆阿克苏召开,对新时代新阶段对口援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2022年,19个援疆省市安排援疆资金200余亿元,实施援疆项目2500余个。对口援疆极大改善了受援地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力促进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密切了新疆与援疆省市之间的沟通联系、交往交流,使新疆各族群众真切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增强了“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信心。
新时代、新征程,新疆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扎实推进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紧紧围绕新疆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五大战略定位”(积极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打造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打造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打造维护国家地缘安全的战略屏障),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以“八大产业集群”(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集群、绿色矿业产业集群、粮油产业集群、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优质畜产品产业集群、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着力解决新疆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约束瓶颈问题,大力实施科教兴疆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一年。2023年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左右、8%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保持在3%左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水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实现上述预期目标,新疆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更好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进新时代新疆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加快建设“八大产业集群”,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消费复苏,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扎实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大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筹抓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全面深化兵地融合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稳定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疆贡献。